一、修订背景
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指示精神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防灾减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切实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尤其是2020年7月1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上,特别强调预警信息要发布到村到户到人。
二是适应机构改革需要。2018年我市机构改革后,部分预警发布单位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发生了调整,需要重新明确各预警发布单位和预警发布渠道管理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有必要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三是预警发布需进一步规范。2018年我市出台的《管理办法》对预警信息发布机构、机制等作了规定,但信息发布流程和责任权限等还不够明确,预警发布单位发布预警信息的类别、格式、发布策略等工作还不够完善,有必要通过修订《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和流程。
二、修订依据
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总体考虑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提供权威的预警信息,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原《管理办法》共计20条,本次修订主要是在原《管理办法》基础上,重新划分了章节,调整了顺序,按照总则、预警信息发布原则与内容、预警信息发布职责分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传播渠道、预警信息发布流程、责任追究、附则分为7个章节2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