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一系列措施,包括强化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保障、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等方面,进一步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有效激发行业发展活力。”盐都区《关于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55条措施中,多条措施涉及到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该区住建部门将切实抓好保障企业用气、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等措施落实,促进减轻建安企业负担,确保政策落实落好。
在保障用气方面。将实施意见向燃气企业传达到位,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安排,对暂时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气费可延期2个月缴纳(燃气只针对普通表用户,卡表、智能表用户因技术原因无法缓交),费用缓交期间不停气,并免收滞纳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暂时缴纳水气费确有困难的,可填写《缓交气费的告知函》,向供气企业提交即可享受扶持政策。
在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方面。大力开展专项督查,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工程质量保证金缓缴情况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监管重点,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缓缴政策、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对于缓缴期满后补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鼓励推行以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的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提前告知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斥、限制或拒绝接受保函,不得强制要求采用现金形式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