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市委农办等三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盐城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明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主要包括: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规模经营、支持返乡入乡人才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示范创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服务能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抱团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绿色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科技含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展销售渠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等9个方面,分别从支持对象、支持条件、申报材料和政策咨询4个要素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专项资金作出了详细的解释,对符合要求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最低1万、最高40万的专项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市将以《申报指南》出台为契机,大力推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增量、做优存量、提升质量,为盐城实现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提供有力支撑。